除一般产品(仅对产品本体,不含配件及线材)提供原厂三年免费保修服务。原则上必须在购入产品的同时申请购买延长保修服务。因故在购入产品后申请时,则必须自购买日起90日以内出具产品品名、序列号方能办理。
请注意,取得延长保修服务后,对于不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情况仍将无法进行保修服务。此外,延长保修申请填写之联络人与产品相关资料与事实不符时,也将无法进行保修服务。
若有产品损害或暇疵非可归则于本公司事由者则该产品不在保修范围内。有下列情形者将不做保修服务:
1 .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2 . 非本公司销售的产品,含仿制品等。
3 . 因他家产品设计不良而产生匹配性不稳或造成损坏的。
4 . 将对象产品转让或转卖而所有权变更时(如个人代公司购买,请公司保留写有公司名称的发票原件,用于维修时使用)。
5 . 产品主机外的附件之破损,故障,遗失等(KVM线缆,一人上架滑轨,电源线,电源适 配器,产品手册等)。
6 . 不影响产品功能之轻微损害(包含外观污损,LCD面板老化,亮点,亮度减落等)。以及在不影响正常使用之下会老化的部分。
7 . 无论直接或间接在以下事由之下产生的故障或损坏:
·掉落,撞击,泡水等事故,因管理不当造成之损坏;
·本公司以外的公司维修过,或者私自拆卸、维修、修改电路过;
·火灾,地震,水灾,雷击,或其它天灾,公害,战争,恐怖攻击等不可预期之灾害造成之故 障或损坏;
·产品遭盗窃,遗失。